2026年2月13日上午,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吕琳在市政府四楼西侧会议室主持召开《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夷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吴平西出席会议,市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工信商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住建局关于《武夷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原《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武政综[2005]17号)及《武夷山市物价局 武夷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武价[2003]24号)文件已到期,相关标准等规范已不符合现在的实施情况,原征收文件与上级配套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另一方面市委巡察也指出存在文件出台多年未修订问题,新《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夷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制定势在必行。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武夷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此议题上报政府常务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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