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绿色高产高效支出)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9号)。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主体
3.补助内容:对实施项目的主体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设施装备、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技术指导服务进行补助。
4.补助标准:由武夷山市茶产业发展中心、财政局制定具体补助标准。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及其它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5.申报程序:由武夷山市茶产业发展发布申报通知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确定项目主体名单。
咨询电话:5313168
监督电话:5316989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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