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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07-31 17:44 来源: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量: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出台背景

旨在激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武夷山文化资源优势,培育新兴文化业态,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制定依据

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

二、主要目标

发挥武夷山文化资源优势,通过多维度支持政策,推动武夷山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文博非遗、广播影视等领域融合发展,实现文化资源转化与文旅产业升级,文化惠民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范围期限

期限:自2025年7月7日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武夷山全域

原则: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奖励资金总计200万元,按申请先后顺序审核发放,用完即止。

四、重点支持领域及具体措施

资金补助类

(一)打造文化创意产业

1.聚焦文化科技融合 

奖励标准: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认定评估后,按投资总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流程:企业向市文体旅局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证明材料(如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等)、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市文体旅局收到申请后,会同财政局、武旅集团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认定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在政务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2.聚焦文博非遗

奖励标准:非遗企业“个转企、小升规”,按相关政策支持;武夷山主题联名产品年销售额达500万元的,按销售额2%奖励(单系列不超过5万元),同时按研发投入20%补贴(企业年最高10万元);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非遗作品入选省级以上评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市文体旅局提交申请,根据不同奖励类型分别提供相应材料。对于非遗企业 “个转企、小升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转换证明;对于武夷山主题联名产品奖励及研发投入补贴,需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凭证、研发投入明细及凭证等;对于非遗作品入选省级以上评选的奖励,需提供作品入选证明、技能大师工作室资质证明等。市文体旅局会同工信商务局、教育局、财政局、武旅集团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则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3.聚焦广播影视

奖励标准:武夷山题材原创音乐在主流平台播放量超100万次,奖励3万元;武夷山主题影视作品:孵化阶段最高补助10万元,剧本创作阶段最高20万元,在国内重要网络平台立项的按投资额10%补助(最高50万元);影视剧组在武夷山取景拍摄超5天(含标志场景),公共场地免费用,住宿每间每天补6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40元,剧组总补贴最高30万元。

申请流程:申请人向市文体旅局提交申请,原创音乐奖励需提供作品版权证明、主流平台播放量截图及证明;影视作品相关补助需根据阶段提供项目孵化计划书、剧本、网络平台立项证明、投资证明等;剧组取景补贴需提供拍摄计划、在武夷山取景的证明材料(如拍摄场地租赁合同、拍摄日志等)、剧组人员名单及住宿伙食费用凭证等。市文体旅局会同财政局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4.聚焦文化空间打造

奖励标准:获省市级评估认定的项目,按投资额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

申请流程:项目单位向市文体旅局提交申请,需提供项目改造规划方案、省市级评估认定文件、投资证明材料(如改造工程合同、付款凭证等)、项目产权证明等。市文体旅局联合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审核通过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按规定拨款。

5.聚焦文创新群体创业

奖励标准:全年引进800人次以上(每人连续住满15天为1人次),经核定按每人次300元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流程:企业向市文体旅局提交申请,同时提供数字游民入住登记信息(含身份证复印件、入住时间证明等)、企业与数字游民签订的相关协议(如有)等材料。市文体旅局会同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引进人次进行核定,核定通过后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

(二)支持文化企业做强

奖励标准:获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项目称号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国家级荣誉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请流程:企业向市委宣传部提交申请,同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项目称号的证明文件、“五个一工程” 奖、文华奖等国家级荣誉的获奖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体旅局、财政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三)支持开展文化创意活动

1.招引市域外300人以上文化艺术赛事、展演活动(住宿不少于1晚),按每人30元奖补,单项最高10万元。

2.引进国家级艺术团体创作武夷山题材项目,根据规模和周期,一次性补助最高10万元。

申请流程:活动举办方或引进单位向市委宣传部提交申请,需提供活动方案、参与人员名单及住宿证明(如酒店住宿合同、付款凭证等)、国家级艺术团体的资质证明及创作项目方案等材料。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体旅局、财政局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政策保障类

打造重大文化项目

申请流程:项目责任单位(如武旅集团等)向市发改科技局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改造提升方案、资金需求计划、相关审批文件等。市发改科技局会同文体旅局、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文化项目库,并协助项目单位申报专精特新、专项债、金融贷等支持。后续根据不同的支持方式,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资金申请和拨付手续。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凯  0599-53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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