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扩大“迎宾客引人流 促消费促发展”效应,全方位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特出台此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
持续优化我市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三、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2)《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4号)
四、核心举措及申报要点
(1)入境游、过夜游、开展节庆会议活动补贴政策:在我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旅行社(开展节庆会议活动的申报对象为各类市场主体),在接待涉及奖励的项目前,应提前向市文体旅局报备;在接待完涉及奖励项目后,即可按季度向市文体旅局进行资金奖补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政策措施中涉及进入主景区人数的,由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武夷山市“迎宾客”工作小组办公室认定。申报时,需提交《武夷山市文体旅奖补资金申请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派团单(开展节庆会议活动的申报主体需提供活动证明,包括会议、活动招引合同、活动宣传报道链接及图片等)、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旅游股份公司确认的《专项市场主景区人数确认单》、酒店盖章确认的住宿天数的汇总表等材料。
咨询方式: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开发股,联系人:黄新伟、张礼春,联系方式:8916017。
(2)影视创作政策:对以武夷山为主题内容创作、在福建申报立项,入选武夷山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影视剧组进驻武夷山取景拍摄,在我市开机连续拍摄超过5天的,且取景带有武夷山市标志建筑或者景点的;影视企业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在武夷山实际拍摄周期累计超过5天的进行政策补贴。申报时,需提交影视剧组在武夷山市拍摄登记备案表、剧组安全生产及文明拍摄承诺书、武夷山市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等材料。
咨询方式: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广电股,联系人:左承国、黄辉,联系方式:13859354989、15280775784。
(3)文化类补贴政策:包括支持文艺演出事业发展和鼓励文创产品开发2项。在接待涉及奖励的项目前,应提前向市文体旅局文艺股报备。各申报单位在完成涉及文化类奖励项目后,即可向市文体旅局文艺股进行资金奖补申报。市文体旅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申办项目进行审核;经审核公示无误后,报政府研究同意后兑现奖励。申报时,需提交《武夷山市文化类奖补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文文化艺术赛事、文艺展演活动还需提供正式发出的活动通知、方案、秩序册、合同协议及相关网络报道;活动人员酒店住宿证明;酒店盖章确认的不少于一晚住宿的人员汇总表。
咨询方式: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艺术股,联系人:叶凯,联系方式:5308102。
(4)房地产补贴政策:购房人经开发企业系统申请、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上报住建局审核后汇总至财政局申请经费并拨付给申请人。军人补贴需提交士兵证、军官证、退役军人优待证、消防救援证件等证明军人身份的材料。三孩补贴的需提交2021年6月26日后生育三孩的证明。
咨询方式:武夷山市交易中心,联系人:吴光文,联系方式:5116621。
(5)商贸领域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需为武夷山合法注册的商贸企业,有经营门店和进销存管理,企业收支账目清晰,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参与企业需向武夷山商务部门进行申报,提交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企业2024年度的完税证明、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显示报名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界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证明等材料。
咨询方式:武夷山市工信商务局,联系人:张婷,联系方式:5302406。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为全市,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除文件内容另行规定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