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1、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殡葬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此政策。
2、制定依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民事〔2018〕13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闽政办〔2012〕163 号)
二、目标任务
减轻群众办丧负担,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殡葬改革成果。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武夷山全市范围内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重要内容解读
1、免费对象不同
政策出台前,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仅针对具有我市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市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新政策惠及全体户籍居民,只要具有武夷山市户籍居民(含在外地火化未享受当地减免政策的武夷山市户籍居民)均可以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这一普惠政策。
2、免除费用标准
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按实际运费减免(备注:外地运回的减免550元/具 )
遗体火化费(平板炉) 400元/具
馆内72小时冷藏(冷冻)柜遗体存放费 140元/天
一年骨灰寄存费(普通寄存)100元/年
收费标准可以通过闽政通查看,路径:个人办事-福建省民政厅-殡葬服务-八闽殡葬阳关价格“一键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珍 0599-530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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