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市公安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按照《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南审改办〔2023〕3号)文件要求,南平市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项。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认真做好承接工作,衔接工作原则上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承接到位的,过渡期间暂由市级部门办理,避免出现脱节。承接部门要及时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动态更新相关权责事项内容,确保系统内容与实际权责情况相符。相关事项承接到位后三个月内,承接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附件:南平市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3项)
武夷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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