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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夷山市医学本科、专科生定向培养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5-10 20:02
来源: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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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医学人才培养,补齐民生短板,根据《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闽卫科教〔2019〕47号)精神,我市2023年继续委托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免费培养一批医学定向本科、专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
本科: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南平市各县(市、区)并在南平市报考的高中毕业生。
专科: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武夷山市并在武夷山市报考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本科:委托
福建省医科大学、福建省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等
学校,
免费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10名定向县级医院。
专科:委托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免费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专科生4
名定向乡镇卫生院。
三、
保障措施
1、待遇保障: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并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费补助。在参加医生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并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签订协议:
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武夷山公立总医院、定向单位(本科生定向县级医院、专科定向乡镇卫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培养的医学生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就业安排
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助理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毕业后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核准入编手续;免费定向培养专科毕业生当年经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考核合格,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办理聘用核准入编手续,如在毕业后5年(含2年助理全科培训期)内,不能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五、服务期限
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应履行协议约定,必须在签约单位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不含助理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和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时间)。
咨询电话:武夷山市卫生健康
局0599—5302594
咨询地点:市区迎宾路24号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综合股(12楼)。
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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