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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2-02-21 15:31 来源: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 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武夷山考察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南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守住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振兴、项目带动,做大做强茶、旅等特色产业,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 制定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由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改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局、商务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气象局、广电局、茶产业发展中心、农机发展中心、供销社、金融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意见。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终审稿)。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发文。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由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大力实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等四部分组成。

一是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提出严守粮食安全底线、保障“菜篮子”稳定供给、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等4个方面实施意见。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巩固脱贫成果落实保障政策、拓宽脱贫户产业增收渠道、加强脱贫人口监测帮扶等3个方面实施意见。

三是高质量推进特色现代农业。提出实施“三茶”统筹发展行动、加快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3个方面实施意见。

四是大力实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提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水平等4个方面实施意见。

五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完善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弘扬新时代文明乡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4个方面实施意见。

六是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农村发展投入保障等4个方面实施意见。

七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出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基础、补充完善农村工作人才配备等3个方面实施意见。

 

 

                           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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