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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第十三批)
2020-11-03 18:17 来源: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NP20201028D002

武夷山林业局大安龙空场国有林场2014年被毁林,当时已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20年林业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但至今仍未执行;2018年毁林地又出现违规建设,2019年公安机关作了行政处罚,要求拆除房屋,但至今未拆除;2018年建房时将电源引入林场,至今未拆除,存在风险隐患。

武夷山

生态破坏

1、查,2020年6月2日由原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对毁林者邹处2倍林木价值的罚款计3267.86元,并罚补种205株2倍的树木410株。目前罚款3267.86元已执行到位,补种树木410株等到2021年春造林季节执行。
2、经查2018年邹是占用林地建棚房,并从附近民房牵电线,不是毁坏林地,没有毁林情况。邹擅自占用林地行为,于2019年1月30日由原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作出林业行政决定,占用林地104.76,处罚金1047.6元,责令于2019年7月29日恢复原状。被处罚金1047.6元已执行到位,责令拆除棚房恢复原状未执行到位。

3、大安场于2019年8月28、2020年4月1日分别向洋庄执法中队和洋庄乡政府《报告》,请求拆除棚房、水泥池、电线,消除安全隐患。违规建设是一处活动板房(即棚房),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大安场多次请洋庄供电所切断邹牵拉的电线,邹多次接上,形成供电所这边切、邹那边接的局面,导致执行切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部分属实

1.由武夷山市林业局督促邹于2021年春季完成410株苗木造林工作。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4月1日。
2.洋庄乡加大力度,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邹安置到附近房屋生活,让其自行拆除棚房、电线,消除安全隐患。若邹不自行拆除,则由洋庄乡于2021年1月1日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依法拆除。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2月10日。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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