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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第六批)
2020-10-27 17:49 来源: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NP20201021D003

武夷山市武夷大道市立医院对面66号小院(餐饮馆)晚上11点以后噪声扰民。

武夷山

噪声

  (一)66号小院(餐饮馆)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66号小院”餐馆位于武夷山市武夷茶场五区66号,营业面积约65平方米,于2020年8月起在此经营夜宵餐饮,每天正常营业时间为18:00至24:00。现场检查时,该餐馆小院内设有3个就餐帐篷、5张餐桌、2个音响,该餐馆为独立单幢建筑,楼上无其他住户,四周仅西面有个武夷学院教师公寓居住小区(中间隔着武夷大道,间距约70多米)。
  (二)关于武夷山市武夷大道市立医院对面66号小院(餐饮馆)晚上11点以后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10月22日晚11时,武夷山市政府副市长、市配合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崇跃带队,组织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武夷山生态环境局、新丰街道办等部门,对“66号小院”餐馆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66号小院”餐馆正常营业,噪声源主要来源该店的2个音响和客人在就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偶尔大声喧哗情况。南平市武夷山环境监测站在该餐馆夜间经营期间开展周边噪声监测,经现场监测,该餐馆大门监测点噪声为54.4dB、外墙西侧监测点噪声为50.7dB、武夷学院教师公寓东侧监测点噪声为53.2dB,均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标准(夜间排放标准为55dB)。同时,“66号小院”餐馆和武夷学院教师公寓敏感点均位于武夷大道交通主干道两侧,也未超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4类标准(夜间执行标准为55dB)。
  现场检查时,“66号小院”餐馆在营业过程产生噪声虽然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标准要求,但音响播放音乐及客人在就餐过程中可能存在偶尔大声喧哗情况,会产生影响扰民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存在偶发性。该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部份属实。

部份属实

  武夷山市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10月23日,武夷山市配合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召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武夷山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信访件办理等工作,要求市公安局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督促问题落实整改。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该餐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餐馆经营期间在播放音乐时对周边存在噪声影响;二是部份客人在就餐过程中可能存在大声喧哗扰民情况(现场检查时无大声喧哗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餐馆存在主要问题情况,市公安局作出以下处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要求业主立即拆除两个音响,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二是要求业主在餐馆内挂上“禁止喧哗”等提示标语,遇到客人大声喧哗不文明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三是要求业主控制营业时间,在夜间22:00后需将客人安排至帐篷内就餐,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四是鉴于噪声存在偶发性,我市将要求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武夷山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对该餐馆进行提醒教育,并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确保餐馆营业期间噪声符合相关标准,杜绝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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